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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4点击次数:

茌食药监发〔2017〕5号

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县局将按照省局和市局要求开展2017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县局按照《检查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附件1),明确检查任务、时间安排、检查频次、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应用及公开等内容,在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间:3月底。

    二、确定监管清单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落实“四有两责”,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人员,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列出监管清单(附件2),明确辖区内监管学校和学校监管责任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名单要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公布,实行责任“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完成时间:监管清单,3 月底;责任“上墙”,4月底。

   三、督促学校自查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附件3)发至学校,督促学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月度自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及时归档管理,以备检查。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报告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四、落实季度检查

   季度检查由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实施。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 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雷打不动。检查人员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表》(附件4),一式两份,由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别留存。

   五、实施飞行检查

   县局将采用“三不一直”和“双随机”检查机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飞行检查,全年不少于 2 次。飞行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表》(附件5),一式两份,由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别留存。县局计划于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 1次飞行检查。

   六、开展督导检查

   县局展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四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采用现场量化赋分方式,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表》(附件6),一式三份,由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别留存。

   七、检查结果公示

   学校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季度检

查情况、飞行检查情况、督导检查情况和检查得分、扣分原因等由县局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公布;7月、次年1月分别公布半年和全年季度检查情况。

   八、纳入年度考核

   “四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四查”制度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以上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年度工作计划,各所确定的监管清单,于3 月 24日前报县局餐饮监管科。

   附件:1.bt36体育在线投注2017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2.食药监管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清单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表

         5.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表

         6.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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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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